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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18 08:00 浏览次数:

        2021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国有资产配置和运行效率。按照《中共泰安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和市人大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汇编户数299户,较上年净增加27户。截至2021年底,全市企业资产总额2483.07亿元,同比增长26.40%。从经营情况看,2021年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269.85亿元,同比增长7.96%。其中,市直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36.39亿元,同比下降4.17 %,主要影响因素是公交公司等公益类企业政策性亏损以及公益性补贴未拨付到位。

        2021年11月,市委市政府作出重组整合市属四个集团的战略决策部署,对产业相近、业务相关的市属国企进行重组整合,重新组建泰山城建、泰山产业发展、交通发展投资、泰山文旅四个集团。市属四个集团于2022年1月18日正式成立。以泰山黄精为代表的免疫力经济新产业新项目蓬勃发展,泰尚黄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随着去年10月智能工厂的投产,品牌效益和经济效益充分显现。

        (二)工作开展情况

        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国资国企工作,牢牢抓住改革、发展、监管三项重点任务,着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企业聚焦主业、做强产业,全力推动国资国企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实现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泰安在全省首个完成国资在线监管市县两级全覆盖,连续2年位列全省第一;央企省企合作、法治国企建设、免疫力经济发展等5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成功举办“央企省企投资泰安”重点项目集中签约会,52家央企省企来泰考察,签约项目16个。法治国企建设做法被省依法治省委员会刊文推广。后疫情时代全国率先提出并大力发展的免疫力经济获评泰安工作创新奖,入选全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典型经验》,迎接省国资委省属企业乡村振兴现场观摩会,中央政治局委员陈全国亲临视察有关项目,开创了泰安产业发展的新优势、新品牌。2021年11月,市委市政府重组整合市属四个集团,推进国资监管体系系统性变革。市国资国企全面打响“第一年见成效”发展攻坚战,推动四个集团高质量建起来、立起来、发展起来,在泰安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1.全力以赴攻坚,把集团建起来。根据《泰安市市属企业集团组建工作实施意见》(泰办发〔2021〕13号),集团组建坚持优化整合、服务大局,资源盘活、激发活力,积极稳妥、规范运作三项原则,突出“城市建设运营商、产业发展助推器”功能定位,组建城建、产业、交通、文旅四大国资平台,新建改建新基建、新能源等部分二级子公司,对智慧城市建设、“双碳”战略等产业风口进行提前布局,切实提高市属企业集团的综合竞争能力。去年11月8日市委研究集团组建,17日即拿出了高质量的组建方案通过常委会审议,12月11日四个集团筹备组长到位,1月11日晚上8点拿到营业执照,1月18日举行成立大会并同步拿出战略思路,累计平稳解决涉及划转问题83项,13个部门的35户企业划入集团,用时两个月高质量完成集团组建。市委主要领导评价“没想到组建这么快,没想到质量这么高”,集团组建作为全市改革经验上报省委改革办、省国资委推广。

        2.全力推动规范,把集团立起来。市政府坚持“开局即决战、起步就规范”,研究形成“第一年见成效”攻坚方案和“一季度开门好”突破项目,迅速转入规范提升、改革攻坚、项目推进持续强力攻坚。规范提升方面,组织开展监管制度全面梳理、全面对标、全面出台、全面监管“四个行动”,全面梳理了市国资委成立以来出台的121个制度,修订和完善出台监管文件36个,编印《国资国企法规政策汇编》,市级率先完成与上级监管体系的全面贯通。在国家、省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创新制定了各业务全流程全覆盖的《市属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全文提请省国资委指导,得到高度评价。每月召开“泰安国资讲堂”,每季度开展规范运行监督检查,构建起国资监管“制度体系+解读指导+监督检查”闭环体系。改革攻坚方面,强力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面对新组建集团需要重新落实改革措施的艰巨任务,建立台账、靠上指导、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截至6月底,47项改革任务在新组建集团全面落实、省对市18项考核细则全面完成。项目推进方面,4月13日举行项目集中签约和重点项目开工,总结呈现一季度开工或签约的24个项目,向全市交上四个集团第一份答卷。

        3.强力突破产业,把集团发展起来。市政府坚持把发展作为集团工作重点,聚焦做强主业、专项债策划争取、资源统筹开发、财税和社会贡献四个方面强力突破。做强主业方面,制定《关于确认公布市属企业集团主业及功能界定与分类的通知》,四个集团各自确定3个以内的主业,围绕13条产业链,分别确定要进的重点,突出各自主责主业开展项目策划,把集团组建晚的劣势,转化为发展少走弯路的后发优势。1-9月,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4.47亿元,策划与央企省企对接合作项目11个,计划总投资194.85亿元,对接引进总部经济项目5个,专项债争取方面,今年已使用专项债券资金5.63亿元,市政府成立专班,指导新策划泰城一张网、数字经济产业园、新能源产业园、节能环保产业园、绿色现代食品产业园暨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文旅融合新型基础设施等专项债项目50个,专项债券需求额度304.56亿元,目前已有31个项目申报入库,公铁联运物流园项目和泰城老旧供水管网改造2个项目,成功入选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大盘,资金需求额度5.83亿元。资源统筹开发方面,立足城市建设运营商、产业发展助推器定位,先后策划了土地、医疗、市政设施屋顶新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停车位、广告位等资源的整合开发方案,市委主要领导多次批示,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论证实施。医疗发展集团与泰山文旅颐养健康集团融合发展已取得实效;泰山产业集团高铁望岳广场1兆瓦光伏示范项目已经建成。泰山城建集团城区智慧停车建设作为政策性资金唯一项目获批国家1.95亿元资金支持。财税和社会贡献方面,强化对集团子公司盈利能力提升、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的经营业绩考核,每月开展财务分析和运行监测,每季度开展规范运行监督检查,形成分析报告,引导四个集团强化内部管理、规范高效运行,提高财税和社会贡献。同时,泰山城建集团强力推进泰城“一张网”建设;完成黄前水库经营管理权收回,解决近20年的历史遗留问题。交通集团深度参与泰安综合保税区建设。两个集团积极参与“7.12”暴雨灾后抢修重建。市属四个集团严格落实疫情租金减免政策,今年累计为158户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628.74万元,关键时刻展现国企担当。

        二、国有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情况

        (一)总体情况。根据“山东财政金融信息系统”和“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系统”2021年度专项报告统计,2021年全市国有金融企业21户,其中,市级国有金融企业7户,县级国有金融企业14户,相关情况如下:

        从资产状况看,截至2021年末,全市21户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903.54亿元,较年初增长6.84%;负债总额3230.35亿元,增长7.77%;资产负债率82.75%,增长0.70%;所有者权益673.19亿元,增长2.66%,国有资本应享有权益581.66亿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1.89%。其中,市级资产总额2447.53亿元,增长3.69%;负债总额1868.43亿元,增长4.37%,资产负债率76.34%,增长0.5%;国有资本应享有权益544.68亿元,保值增值率101.36%。县级资产总额1456.01亿元,增长12.60%;负债总额1361.92亿元,增长12.81%;资产负债率93.53%,增长0.18%;国有资本应享有权益33.75亿元,保值增值率107.09%。

        从经营情况看,2021年,全市21户国有金融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57.88亿元,同比增长7.79%;净利润11.12亿元,同比下降17.85%;2021年实际缴纳税金14.11亿元,增长11.97%。其中,市级实现营业收入132.90亿元,增长7.90%,净利润6.32亿元。县级实现营业收入24.98亿元,同比增长7.19%,净利润4.8亿元。

        从行业类别看,银行类国有金融企业11户(其中商业银行1家、农村商业银行6家、小额贷款公司3家、融资租赁公司1家),截至2021年底,资产总额2387.92亿元,增长11.23%;负债总额2226.21亿元,增长12.08%;资产负债率93.23%,增长0.71%;所有者权益161.71亿元,增长0.72%;国有资本应享有权益71.88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4.45亿元,同比下降1.33%;净利润8.43亿元,增长6.11%;实际缴纳税金6.16亿元,下降8.93%;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0.72%。

        担保类国有金融企业7户,资产总额45.72亿元,较年初增长17.68%;负债总额9.46亿元,下降4.41%;资产负债率20.69%,下降4.78%;所有者权益36.26亿元,增长6.46%;国有资本应享有权益29.53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72亿元,同比增长0.11%;净利润0.22亿元,下降46.87%;实际缴纳税金0.37亿元,增长27.46%;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6.46%。

        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类国有金融企业3户,资产总额1541.08亿元,较年初数增长0.05%;负债总额1041.22亿元,下降0.83%;资产负债率67.56%,下降0.6%;所有者权益499.86亿元,增长1.93% ;国有资本应享有权益490.3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15.49亿元,同比增长11.37%;净利润2.98亿元,下降46.86%,主要原因为融资规模扩大,有息负债利息支出增加导致净利润减少;实际缴纳税金8.2亿元,增长36.23%;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1.93%。

        (二)监管情况

        1.理顺管理体制,实现市属国有金融资本统一监管。按照上级要求,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市县两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责,并授权市财政局对金控集团、泰山财金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泰安银行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监管职责。市财政局闻令而动、听令而行,立即安排部署相关工作,通过摸清企业家底、完成出资人和章程变更备案、建立企业财务月报制度等措施,强化资本管理手段,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确保职责履行到位。

        2.多措并举,激发金融企业发展活力。在维护国有金融资本稳定方面,积极利用政府债券化解泰安银行发展风险。2021年,市财政局争取专项债券资金9亿元补充泰安银行一级资本,有效提高了泰安银行资本充足水平,助力其化解金融风险,实现了财金政策联动、地方政府与地方银行的合作共赢。在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方面,为金控集团融资提供支持。2021年,助力金控集团成功发行1亿美元高级无抵押短期私募债券,提升了金控集团“造血”能力,为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帮助。在提高国有金融资本经营水平方面,支持泰山财金集团提升融资能力。一是积极支持泰山财金集团成功获评境内AA+评级,为其直接融资业务提供了更有力的信用支撑;二是支持其成功发行公募美元债,克服无境外评级、国际形势变化等不利影响,圆满完成中长期美元债发行工作,发行额度3亿美元,期限3年,利率3.5%,是我市国有企业首次在境外市场公开募集资金;三是支持其发行公司债,2021年泰山财金集团本部首次成功发行15亿元公司债,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3.强基固本,全面加强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一是摸清“家底”,做好产权登记。按照“全面覆盖、应登尽登”原则,市财政局组织专班做好国有金融资本产权占有登记和监督报告填报工作,厘清了市县两级国有金融企业产权归属关系,完成了国有金融企业产权登记证发放工作。二是报好“账本”,加强财务监管。针对市属国有金融企业不同定位,分别设计“市属国有金融企业月报表”,通过汇总和分析企业财务相关数据,了解各企业每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税金缴纳、偿债能力等重点数据,及时掌握企业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价管理人员经营业绩,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制定措施,改善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范化、透明化。三是抓住“核心”,引导国有金融资本合规经营。充分发挥经营业绩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优化完善市属金融企业考核指标,“一企一策”增设个性化考核指标,引导市属金融企业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工作。

        三、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总体情况。根据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数据,全市纳入年度资产报表的行政事业单位1253个,其中行政单位408个、事业单位845个;市直纳入年度资产报表的行政事业单位204个,其中行政单位71个、事业单位13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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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905.9亿元,增长29.6%;负债344亿元,增长3.9%;净资产561.9亿元,增长52.7%;资产负债率38%,下降9.4个百分点。其中:市直行政事业性资产334.9亿元,增长68.2%;负债54亿元,下降15.3%;资产负债率16.1%,下降15.9个百分点;净资产280.9亿元,增长107.5%。主要是:2021年我市积极推进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资产、保障性住房等资产入账核算,资产总额、净资产大幅增加。

        从单位性质看,全市行政单位资产289.3亿元,占全市资产总额的31.9%;负债138.6亿元,资产负债率47.9%;净资产150.7亿元,增长21.9%。事业单位资产616.6亿元,占全市资产的68.1%;负债总额205.4亿元,资产负债率33.3%;净资产411.2亿元,增长68.3%。

        从资产构成情况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流动资产299.8亿元,下降12.8%;固定资产214.4亿元,增长9.5%;在建工程62.2亿元,增长14.2%;无形资产24.3亿元,增长11.2%;长期股权投资14.9亿元,增长37.9%;公共基础设施238.1亿,增长306.1%;政府储备物资2.6亿元,增长1.1%;保障性住房6.2亿元,增长567.4%;PPP项目资产33.3亿元,全部为新增;其他资产10.1亿元,增长0.4%。

        从资产配置情况看,2021年,全市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53.7亿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42.7亿元,占全部新增资产的79.5%;新增无形资产3.2亿元,占全部新增资产的6%;新增在建工程7.8亿元,占全部新增资产的14.5%。新增固定资产中,房屋72.7万平方米,账面原值22.1亿元;通用设备9.6万台(件),账面原值7.7亿元;专用设备5.8万台(件)、账面原值6.9亿元;其他资产价值6亿元。新增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1131.1万平方米,账面原值2.1亿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软件等其他无形资产2065件,账面原值1亿元。

        从资产使用情况看,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履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资产使用以自用为主,存在少量出租出借等情况。2021年,全市对外出租房屋土地价值合计4.7亿元,占总资产价值的0.5%,出租面积9.5万平方米,当年实际收入5361万元,出租出借收益率11.4%。

        从资产处置情况看,2021年度全市资产处置账面净值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净值6.8亿元、无形资产账面净值0.2亿元。全市资产处置收入1.5亿元,全额上缴同级财政。

        (二)监管情况

        1.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泰安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泰政办字〔2021〕10号),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加强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多措并举挖潜盘活。通过资产清查核实,对清查出的办公用房、公有住房、土地,以及市重点城建项目回迁安置剩余房产,统筹研究盘活利用方案,最大限度发挥闲置资产利用价值。各县(市、区)、功能区参照市级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同步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资产管理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2.夯实资产管理基础。一是充实资产规模。积极推进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资产、保障性住房资产入账核算工作,夯实政府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模。2021年,全市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入账价值182亿元、PPP项目资产入账价值33.3亿元、保障性住房资产入账价值5.3亿元,全市行政事业资产规模达到905.9亿元,比上年增加206.8亿元。积极推进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工作,2021年市直完成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金额14.1亿元。二是完善资产信息数据。全面核实土地、房产、车辆等重点资产的卡片信息数据,向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市、区)推送259.1万条卡片信息,督促进行基础数据修改完善,提高了资产信息系统数据质量,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后,进一步拓展资产信息系统监管功能奠定基础。

        3.着力规范资产管理秩序。加大资产管理领域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力度,针对部门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部分账实不符、资产权属不清晰以及手续不完备等问题,一是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中,将账实相符、资产盘盈及盘亏作为重要的清查内容,对发现的账实不符、资产盘盈及盘亏等问题建立台账,定期督促整改。对盘盈资产,市直部门单位已累计入账307项、涉及资产价值4048万元;对应核销资产,已累计核销1883项、涉及资产价值1.2亿元。二是开展资产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印发《关于解决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在追根溯源、厘清责任的基础上,通过绿色通道、容缺办理等政策措施,推动盘盈资产入账、盘亏资产核销,实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去年以来,市直已解决处置资产历史遗留问题18项,涉及资产价值9765万元。

        4.着力发挥资产使用效益。一是强化政府公物仓建设,印发《泰安市市直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公物仓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政府公物仓信息管理系统,采取“实物仓”和“虚拟仓”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实现了入仓资产商城化管理,提高了资产共享共用效率,推动资产跨层级、跨部门共享共用。截至目前,全市政府公物仓已调入设备类资产6254台(件),账面价值1555.9万元;购置公物仓资产742台(件),价值247.1万元;借出资产2612台(件),账面价值921.1万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1000.2万元。调入公物仓房产6处,房产面积19884.9平方米、账面价值1348.7万元,对外出租出借6处。二是探索行政事业资产市场化运营。统筹行政事业资产,支持组建市属企业集团,充实市属企业集团资产规模。对市区管网、污水处理厂及中水资源、湿地、水库及水资源等资产进行清查评估,将价值38.2亿元的相关资产注入城建集团。对部分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进行清查评估,共向城建集团和交通集团注入价值1.4亿元的房产土地。同时,对面积153.4亩的3宗行政事业单位土地进行清查,待完善土地手续后再进行资产注入,夯实市属企业资产规模。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总体情况

        1.土地资源。截至2021年底,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如下:耕地面积28.30万公顷;园地面积6.90万公顷;林地面积18.15万公顷;草地0.91万公顷;湿地面积0.08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70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2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66万公顷。

        全市国有土地总面积11.62万公顷,其中:国有建设用地4.44万公顷;国有耕地面积0.46万公顷;国有园地面积0.13万公顷;国有林地面积2.95万公顷;国有草地0.07万公顷;湿地面积0.06万公顷。

        2.矿产资源。泰安市矿产资源丰富,已发现矿产63种,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101处。探明资源储量居全省前列的有铁矿、煤矿、自然硫、石膏、岩盐等。铁主要分布在东平县和岱岳区角峪一带,保有资源储量约4.25亿吨(含低品位铁矿)。煤主要分布在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保有资源储量约21.15亿吨。自然硫主要分布于岱岳区朱家庄、房村,保有资源储量约35.89亿吨(矿石量)。石膏主要分布在大汶口和汶东两盆地,保有资源储量约276.99亿吨。岩盐矿分布在大汶口盆地中,地跨肥城市、岱岳区,保有资源储量约62.16亿吨。石灰岩除泰山区外,其余5县(市、区)均有分布,建筑石料用灰岩保有资源储量约1.97亿立方米,水泥用灰岩保有资源储量约12.69亿吨。花岗石主要分布在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等地,品种主要有泰山红、泰山花、泰山青、吉祥绿、龙岗红等。

        3.水资源。2021年全市水资源总量为29.9054亿m3,比上一年偏多17.1%。其中2021年全市平均降水量为1023.2毫米,折合降水总量79.42亿m3。降水量较去年同期偏多14.1%,较历年同期偏多47.2%;地表水资源量23.4571亿m3,地下水资源量13.1023亿m3,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量重复计算量6.654亿m3。

        4.森林资源。截止到2021年底,全市有林地面积238.1万亩,森林覆盖率20.45%,居全省前列。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森林公园7处,国有林场11处、43.5万亩;在泰安市境内国家级公益林87.6万亩,省级公益林11.624万亩。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情况

        1.土地资源管理方面。一是统筹国土空间布局,规划体系日益完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高标准编制完成《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着力把东平湖区域打造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深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双评估、双评价及城市发展目标定位等专题研究及规划中期成果通过上级验收。按照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先后次序,扎实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目前已完成前两轮试划工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全面开展奠定基础。精心组织编制《泰安市东部新城战略规划》,已经市政府正式批复。严格落实市人大《关于严格依法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决议》,严控建筑高度和退线距离,保护“山体线、水岸线、天际线”,对规划设计方案充分论证、严格把关、加快审批。二是破解用地指标瓶颈,发展用地得到有力保障。紧跟国家政策变化,按照“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积极对上争取,将全市19个项目纳入全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个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列入国家和省土地指标保障范围。努力破解用地难题,全市共报批建设用地2万亩,有效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扎实推进土地储备经营工作,泰安城区储备土地35宗,面积4121亩,出让经营性土地33宗,面积1532亩,为城市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2021年,全市供应土地34078.8亩,其中划拨土地214宗,面积21376.8亩;出让土地340宗,面积12702亩,土地出让金总额174.96亿元。三是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健全耕地保护和执法监管制度体系,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严格执法监管的实施意见》,对耕地保护和执法监管实行“党政同责”,有力压实耕地保护和执法监管共同责任,从源头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推进基层“田长制”建设,完善县、乡、村、地块田长制管理机制,印发实施田长制管理细则,逐步构建覆盖全市、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自然资源动态监管网络。我市“深入推进田长制管理”工作经验做法,得到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市政府主要领导在自然资源部召开的耕地保护专题研究班上作了典型发言。先后组织开展“大棚房”回头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清查、卫片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逐一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2.矿产资源管理方面。一是强化规划管控。提高矿业权的准入门槛,从源头上保护和集约节约利用矿产资源。《泰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于2021年9月经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厅。二是积极推进绿色勘查开发。市、县两级积极推进全市绿色矿山建设,确保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质量。截至目前,全市86个持证矿山中,具备绿色矿山建设条件的有73个,已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9家、省级绿色矿山35家。三是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完成我市矿业权市场基准价的更新,切实做好矿业权审批环节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的衔接。

        3.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面。一是深入落实《关于推进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泰安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要求,稳步推进市级自然资源统一登记工作。2021年完成泮汶河、卸甲河等9条河流确权登记相关工作。二是统筹协调,积极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完成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登记工作。2021年共完成东平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等3个自然保护地和肥城煤田杨庄煤矿等8个矿区的自然资源统一登记工作任务。

        4.水资源管理方面。深入完善节水联席会议制度,印发《泰安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2021年工作要点》,细化量化年度节水工作,协调推进节水与考核工作落实。与市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落实和完善节水激励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加快推进国家、省节水激励政策落地实施。强化刚性约束,实现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发展,加强水生态保护,推进水生态持续改善,坚持节水优先,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加快构建水资源科学发展的新格局,为我市迈入经济强市行列打下了坚实基础。

        5.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深化林长制改革为抓手,推动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养护好山、利用好林、保护好生态,把泰安打造成绿色生态高地,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一是推进科学绿化。重点实施荒山绿化攻坚、乡村绿化美化、森林质量提升等生态工程。二是加强资源保护。坚持依法治林,压实各级林长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生物防控,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保护,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三是发展绿色产业。做优做强优势产业,做精做大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鼓励发展林源药材产业,着力推进林果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发展高品质森林旅游,推动林业产业融合发展。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国有资产基础仍较薄弱。普遍存在资产规模不大、资产质量不高,对企业信用评级影响较大。市属四个集团内部还不同程度存在投资决策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职责边界尚未划分,合规性法治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项目建设短期内还未形成效益,产业发展引领带动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二是国有金融资本服务经济发展能力还有待提升。结合我市实际出台的规章制度还不够全面、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特别是在财金政策联动方面,办法措施还不够多,合力作用尚未充分显现。目前我市只有银行类(含信用社)、担保类、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类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证券类、保险类、金融资产管理类的公司仍是空白;千亿元规模以上地方金融企业只有1家,百亿元规模以上的只有9家,其中国有参股6家、国有控股3家;各类地方金融企业只有21家,各县市区平均不到3家。受疫情冲击、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金融风险管控压力较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人民银行、银保监局之间监管信息不能完全共享的问题仍然存在,部门联动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三是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监督机制有待完善。多数部门单位内部资产管理职能挂靠其他部门,资产管理岗位由财务等人员兼任,资产实物管理与账务管理脱节现象仍比较突出,资产管理人员政策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账实不符问题仍需加快解决,因各种原因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账实不符问题仍然较多,虽然通过专项治理,部分问题得到了解决,但剩余问题仍然较多,解决难度逐步增加。资产损失浪费等问题仍有发生,特别是审计发现部分部门单位房产无偿使用、低价出租、欠缴租金、长期闲置等问题仍然存在,需要积极采取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四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有关指标还不明确。因上级有关控制性指标尚不明确,我市规划编制中的各类传导指标及要求现无法确定。耕地保护形势非常艰巨。从中央到地方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非农化、非粮化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当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仍时有发生,耕地保护形势非常严峻。资源利用方式仍然粗放低效。重审批轻利用现象在一些地方比较普遍,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水平有待提高。

        六、下步工作安排

        (一)坚定不移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一是抓改革激活力。按照国务院、省要求,全面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高质量收官,逐项抓实6大项30条改革攻坚任务和18项考核细则指标,适时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回头看。开展央企省企对标专项行动,全面向专业管理、规范运行看齐,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狠抓经营效益和质量提升,促进四大集团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设立基金、申请国债、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着力打造泰山产业集团的AA+信用评级,力争突破AAA。研究出台《加强市属企业低效、无效资产处置的意见》,推动市属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合理压减管理层级、集中力量扭亏治亏,提高市属企业盈利能力。二是抓监管促规范。进一步梳理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重点围绕财务总监、劳动用工及人员招聘制定相关文件,加强财务分析和风险预警,在全省率先建成国资在线监管平台基础上,实行实时动态监管。高质量开展好四个集团首次经营业绩考核,切实发挥考核“度量衡”“指挥棒”作用,持续深化全员绩效考核制度,充分激发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干事创业激情。继续加强市属企业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按时做好企业财务快报编报工作,加强对监管企业财务风险管控,逐步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明确红线、守住底线。持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疫情防控等工作,以加强合规管理为重点,深入推动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发展要安全。三是抓发展见成效。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战略,发挥国资国企引领带动作用,四个集团瞄准13条产业链,精准策划项目,主动补链强链,加快培植一批国资“链主”。持续加强资源开发和政府资源整合,将泰安优势资源策划成项目,将项目培植成产业,着力做好本土资源的开发者、产业发展的引领者、部门业务的服务者、市内外合作的链接者、资本运营的先行者,以“第一年见成效”的改革发展新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坚定不移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根据全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管理、经营绩效管理和薪酬管理等制度办法,尽快出台系统化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文件,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同时,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依规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和享有资本收益,加强所出资国有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管理,确定重大事项管理清单。实现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股权出资实施资本穿透管理。二是调整资产结构,优化资本布局突出主责主业。引导国有金融企业回归本源、聚焦主业,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在政府控股地位的前提下,深化国有竞争性金融企业改革,强化市场化运作,引入优质战略投资者,探索混合所有制发展的路子,通过增资扩股、优质资产注入、流动性支持等手段,提升自身“造血能力”,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格局。三是加强协调配合,部门联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协同推进。加强与人行、银保监、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凝聚行业监管的工作合力。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国有金融企业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防范经营风险的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外溢。强化监督问责。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对国有金融企业的审计监督;提高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透明度,依法定期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及时开展财会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财务造假、内部控制失效等问题;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监督问责机制,严厉查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金融资本的行为,对形成风险没有发现的失职行为,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四是坚持服务大局,发挥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围绕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积极引导市属国有金融企业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银行信贷、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基金投资等金融工具作用,缓解链条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让企业轻装上阵谋发展的同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招引更多优质企业落地,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坚定不移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强化源头控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有力提升资产资源配置效率。健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根据省级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修订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及时修订市级通用资产配置标准,逐步建立分行业专用资产配置标准,构建覆盖全面、配置科学、动态调整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完善信息化管理手段。借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升级资产管理模块功能。通过完善单位基本信息、导入配置标准、完善资产卡片信息、细化资产分类等手段,优化资产管理系统与一体化系统中项目库、预算编制环节的业务衔接和数据共享,对部门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需求,由信息系统进行自动查询对比,有效防止超标、超限配置资产问题,强化资产配置信息约束力。同时,通过细化资产卡片信息,为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各类资产全面纳入资产管理系统创造条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时调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审计巡查查出问题、资产管理改革成效、资产盘活使用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督促部门单位按照考核指标,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资产使用效益。二是着力盘活资源资产。建立常态化资产盘活利用机制,将行政事业资产清查核实与资产年报审计相结合,将年报审计作为发现管理漏洞、清理闲置低效资产、督导发现问题整改的常规化手段。2022年资产年报审计重点选择2021年资产清查核实发现资产管理问题较多和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较多的单位,除重点清查闲置资产情况外,重点关注2021年资产清查核实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查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强化资产处置管理,对部门单位更新替换的资产,具备继续利用价值的,纳入政府公务仓调剂使用。不能调剂使用的,最大限度地减少资产报废处置比例,优先通过公开拍卖、调拨、政府作价投资等形式盘活利用,拓展财政收入来源。三是提高资产配置使用效率。公有房产管理方面,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产专项治理,强化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对搬入新的办公场所部门单位的原办公用房一律予以腾退,纳入闲置办公用房管理,分类研究处置意见;对部分占用办公用房超标面积较大和低效利用的部门单位,结合年报审计进行专项清查,采取清理腾退、合并使用等方式,加大整合和调剂使用力度。对内部出租、无偿使用的公有住房,督促部门限期腾空后,移交政府公物仓统一处置。公务用车管理方面,研究制定公务用车租用办法,严控部门单位社会化租车,对符合使用公务用车范围的公务活动,应首先使用公务用车平台车辆,平台车辆不能保障时,再按有关规定租用社会车辆,切实提高公务用车平台车辆利用率。四是推动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针对部门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历史形成的资产盘亏、账外资产、资金挂账等问题,督促指导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账外盘盈资产,督促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入账。特别是针对市重点工程中在建工程比例较大、计入固定资产比例较低的问题,督促指导部门单位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1号)要求,做好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工作。对于已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按规定及时办理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相关手续,确认固定资产入账成本;对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及时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夯实资产账务数据、资产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基础,真实反映政府资产规模。对盘亏资产及时进行账务核销。对手续完备,未进行账务核销的,督促部门单位及时按规定进行账务核销;对因当时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处置审批手续不完备,但资产处置程序规范的,在不改变问题定性和处理的前提下,按照尊重事实的原则,指导部门单位进行账务核销,解决资产账务长期空挂问题,逐步实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着力解决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督促指导部门单位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规定,对符合处置条件的往来款项盘盈、坏账损失等事项,按照国有资产处置权限和程序,及时予以核销。

        (四)毫不放松抓好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一是聚焦聚力规划引领,深入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深化完善三条控制线划定,与十四五发展规划相衔接,形成总规中期成果。待国家、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有关规划指标后,以最快速度积极衔接,完善规划成果,适时组织专家评审,按上级要求履行报批程序。开展“多规合一”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启动部分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前期研究,有序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村庄分类和布局,继续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努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抓好《东平湖区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实施,加快有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规划保障。二是聚焦聚力坚守红线底线,不断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严起来”要求,对各类违法占地、违法采矿、违法建设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实现清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基层田长积极性、主动性。严格落实“月清、季核、年度评估”要求,督促指导县市区、功能区严格按照《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做好卫片图斑核查、举证、填报和审核等基础工作,从源头上确保数据质量。加大市级内外业核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防止带病上报。加强对全市违法用地形势的分析研判,督促各县(市、区)、功能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双清零”要求加大违法图斑整改力度,彻底消除土地违法状态。三是聚焦聚力要素保障,积极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用地需求。积极配合发改部门,争取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以上重点项目清单,配置省以上新增计划指标,未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指导各县(市、区)合理配置通过增存挂钩核算的新增计划指标,保障项目建设新增用地。加快全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提升处置率,核补更多的新增指标。深入推进城镇低效土地再开发,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推进机制,确保处置工作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大力推进土地储备经营,有效破解资金、指标、征地难题,加快重点地块储备进度。强化土地出让计划落实,合理确定出让底价,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和附加值。四是聚焦聚力生态保护修复,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绿色发展。持续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强化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完善管控措施,加强巡查和实地核查,全面提高科技管矿水平。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职责,加强矿山企业、地勘行业监管和安全指导,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完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示范镇上报材料,力争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和批复。组织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和防治,指导开展转移避险工作。五是聚焦聚力改革创新,不断推进重点工作提质增效。加大流程再造力度,整合事项环节,实现事项最少、环节最简、时限最短、成本最低,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和痛点。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规范服务标准,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和规划审批受理工作,打造“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服务环境,做好“一网通办”“水电气暖”“业务联办”“一码关联”“交房即领证”以及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等工作,全面提高办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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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责任重大,市政府各级各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各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登高望远、奋力争先,推动全市国有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来源: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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